政策详情
日人社字〔2022〕14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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