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提升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规范主体生产经营行为,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来源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2023 年成都市农业品牌培育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2023〕11-176号)有关要求,2023年在我区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补助项目。
二、项目实施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选择120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质量安全意识较高、示范带动效果较好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本项目。对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并通过验收生产主体予以1000元/家补助。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三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在国家、省、市、区各项检测中,无违规使用农药现象;
(三)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打印张贴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2023年打印4000张合格证以上。
三、项目申报程序
1、有申报意向的主体于2022年12月9日-12月11日向镇(街道)提交申请,镇(街道)于12月12日17:00前汇总报农质科(共120家),农质科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经专家论证、局党组会审核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2、项目中考核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镇(街道)于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抽查,对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助, 对未按要求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工作或为应付年终考核而突击完成任务和弄虚作假的取消补助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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