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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康市商务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商发〔2023〕137号)要求,现公开进行项目征集,请各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2月15日前与县经贸局商务股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按照安康市商务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商发〔2023〕137号)要求,现公开进行项目征集,请各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2月15日前与县经贸局商务股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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