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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链链主及配套企业2021年度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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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信息科技
发文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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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为鼓励链主企业更好发挥产业链集成作用,引导中小企业积极为链主企业配套,有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根据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点产业链链主及配套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2〕280号),现就做好重点产业链链主及配套企业年度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经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且2021年度省内配套率增幅较大的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省内配套率计算方法见附件3-1/3-2)

(二)2021年度有新增本地或招引的非关联配套企业,且新增非关联配套企业当年实际配套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的链主企业。(非关联是指:链主企业与配套企业无股权关联;累计是指:链主企业新增的同一配套企业的配套额可累加计算)

(三)2021年新纳入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清单,且当年为该链主企业实际配套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非关联配套企业。(累计是指:配套企业给同一链主企业的配套额可累加)

(四)申报对象为高新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申报对象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情况依据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查询结果)

二、奖励类别及标准

(一)链主企业配套率提升奖励:对2021年度省内配套率增幅较大的链主企业,给与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3条重点产业链因所属产业领域不同,年度配套率增幅不做横向对比)

(二)链主企业新增配套奖励:链主企业2021年度每净增一户当年实际配套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或招引的非关联配套企业给予奖励,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配套企业奖励:对2021年新纳入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清单且当年实际配套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非关联配套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所有申报对象需提供的共性资料

1.2021年度省级重点产业链申请报告。(附件2)

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1/3-2/3-3)。

3.2021年度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

4.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5.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陕西网站查询报告。

6.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二)申报链主企业配套率提升奖励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能够证明企业2019-2021年度省内配套率的相关资料及真实性说明。

(三)申报链主企业新增配套奖励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1.链主企业2021年新增的累计实际配套金额大于500万元的本地或招引的非关联配套企业名单。(累计是指:同一配套企业为其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合计金额)

2.企业关于2021年新增配套企业以及新增配套企业当年为其提供实际配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

3.属地或省级税务部门开具的链主企业与新增配套企业2021年资金往来记录。

4.链主企业2021年与新增配套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及资金往来票据。(加盖企业红章)

5.未能够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造成2021年度新增配套企业配套金额低于500万元,但实际配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链主企业对未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部分金额提供说明,并进行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的关于链主企业和新增配套企业股东信息相关资料。

(四)申报配套企业奖励需提供的补充材料

1.企业2021年新纳入对应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的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

2.属地或省级税务部门开具的配套企业与对应链主企业2021年资金往来记录。

3.企业2021年度为对应单一链主企业实际配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

4.企业2021年与链主企业新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及资金往来票据。(加盖企业红章)

5.未能够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造成2021年度为链主企业配套金额低于500万元,但实际配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配套企业对未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部分金额进行说明,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的关于配套企业和对应链主企业股东信息相关资料。

(五)申报资料要求

1.申请书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7,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产业链-XX市(区)-XX企业-XX类别”。(譬如:输变电装备产业链-西安市-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链主企业配套率提升)

2.申报企业依据自身申报奖励类别,对应填写附件3-1/3-2/3-3。(只需填报对应附件)

3.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已拨付奖励资金的,予以收回,且取消企业3年内省级重点产业链所有支持项目申报资格。

4.申报多个奖励类别的企业,需按照不同申报类别,分别提供申报资料。

四、报送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于12月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整本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和项目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单位需同时在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申报。(登录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在“产业链管理”模块中选择“产业链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填报)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郭老师    81132265    李老师    81161702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gl@xdz.gov.cn

附 件: 1.第一批链主企业名单

2.申请报告模板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汇总表

5.合同清单明细

6.承诺书

7.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配套企业2021年度奖励申请书(封面模板)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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