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
《彬州市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彬州市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政务公开专区是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对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深远影响和积极促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便民利企”的总体原则,围绕“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关键核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在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在建设法治政府和阳光型、服务型政府中的重要驱动作用,以政务公开不断激发基层社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赋能助力。
二、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阶段性成果,以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为导向,按照“六统一、三规范”要求,分两年实施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3年底,全面建成全市统一、系统完备、管理规范、线上线下同步、融合发展的市、镇、村三级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
三、建设要求
政务公开专区是为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设立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的专用区域。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总体遵循“六统一、三规范”的要求,由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一)六统一
1.统一机构设置:(1)政务公开专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明显位置,名称为“彬州市政务公开专区”,面积不低于15m2;(2)镇(街道)原则上应将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便民服务室(中心),确因场地面积受限,可设在群众办事较为集中的区域,名称为“彬州市**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面积不低于10m2;(3)村(社区)应将政务公开专区设在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名称为“彬州市**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面积不低于5m2。
2.统一氛围设置:应在政务公开专区明显位置悬挂或摆放与名称相一致的标牌标识;专区装饰风格简约、稳重,场地保持宽敞、明亮、无杂物;专区要设在公共开放区域,不能设在办事窗口或服务柜台内。专区标牌标识要做到设计要素相同、展示风格统一。
3.统一功能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应考虑服务对象需求、实际布局的可能性,按服务内容规划功能区域,功能区域要相对集中(布局具体要求见附件1)。主要功能区域设置如下:
(1)自助查询区。市级政务公开专区应提供多种政府信息查询方式,可一站式查询本辖区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及事项办理进度等内容;镇、村级专区提供多种渠道,帮助服务对象查询政府信息和村(社区)“三务”公开信息。所有政务公开专区应同步公开本辖区(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2)依申请公开受理区。服务对象在专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可通过政务公开自助服务终端或电脑进行线上申请,或当面以纸质材料形式提交申请。
(3)政策发布解读区。公开本级政府(本单位)或上级政府(上级单位)制定印发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和对应解读材料;定期组织开展线下政策发布和现场解读活动,为服务对象解答民生、创业、教育、疫情防控等各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疑难问题。
(4)政府信息查阅区。设置资料柜或资料架,陈列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政务公开制度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指南、党章党史、地方年鉴、政府开放日活动图文资料、报纸等,以供服务对象随时查阅。
(5)政民互动区。悬挂摆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要政策解读、便民服务地图等与服务对象日常办理事务密切相关的信息和重要公示公告,设置实体意见箱,多渠道收集服务对象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政务公开等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处理反馈。
(6)便民服务区:为服务对象配置集中座椅,提供休息环境,能够容纳各功能服务等待队列;配备打印复印机等便民服务设施,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办代办等便利服务。
(7)其他功能区:可根据场地大小和服务需要设置其他功能区。
4.统一设备部署:政务公开专区根据功能设置需要,可部署一体式查询机、政府信息查询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LED大屏、资料架、公开栏、实体意见箱、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具体部署要求见附件2。因受专区场地布局制约不能集中摆放全部设施设备的,部分可单独摆放,但要保证摆放位置方便群众。
5.统一日常管理:市政务信息中心统筹负责全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市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公开业务指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专区建设、业务开展、日常管理等工作。
6.统一人员调配:政务公开专区可根据工作需求,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负责定期补充资料,提供办事咨询、答复指引和其他便民服务。
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六统一”的基础上,应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和设施设备,合理规划空间选址,科学设置功能布局。可结合各自工作特色特点,进行个性化建设,拓展专区功能,丰富专区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二)三规范
1.规范工作制度:(1)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待服务对象在政务公开专区办理同一事项的咨询、申请和其他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解答和指引等服务;超出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向对方明确告知有关责任人。首问责任人不应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合理诉求拒绝解答,敷衍塞责,拖延推诿。(2)限时办结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在线或当面提交申请后打印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线或当面递交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3)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时,应详细解答;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申请后,工作人员应告知对方事项是否能办理,不能办理的应告知服务对象原因。如申请材料不完整或填写不符合规范的,应一次性告知如何补充、修正材料;如申请材料无法予以受理或当场无法决定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或无法决定的理由。(4)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或在岗期间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服务对象举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规范考核标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日常工作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并作为各单位营商便利度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政务公开考核项的重要依据。
3.规范公开资料。政务公开专区线上公开的资料应以中央、省、咸、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信息为依据;公开的纸质资料主要为政府公报或其他党政类官方刊物。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试点先行,示范带动(2022年9月—2022年11月)。
工作任务:市级部门(单位)选取3个单位先行试点,各镇(街道)选取基础条件较为成熟的2个村试点,试点单位要将相关信息报送市政府办(510室)备案。
完成目标:1完成本辖区(单位)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设计方案和工作部署;2完成专区各功能区设置划分,完备软硬件配置,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工作制度,做到标识清楚,机制统一;3政务公开专区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单位:市政务信息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及各镇(街道)
第二阶段:总结归纳,制定标准(2022年12月-2023年2月)。
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总结试点专区经验做法,收集汇总办事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研究分析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提升意见或办法,每月3日前将专区运行情况报至市政府办。
完成目标:1进一步改进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试点工作,提升运行水平;2结合试点工作,制定本辖区(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标准。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及各试点部门
第三阶段:复制推广,全面建设(2023年3月-2023年8月)。
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市、镇、村三级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完成目标:全面完成市、镇、村三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专区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五、几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要求,制定细化本辖区、本部门专区建设计划,确定工作目标、进度安排、责任要求和保障措施。要明确1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要配备足够工作力量做好政务公开建设和日常运行工作,做到专岗专责,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夯实基础保障,稳妥有序推进。市政务信息中心统筹负责全市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统一标准,整体协调推进,对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开平台软硬件设置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公开提供必要业务指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建设要求,提供专区所需场所,并补充完善专区其他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运行。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将专区工作业务和服务水平提升纳入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内容中,围绕公开规范和服务标准,通过课堂讲授、调研观摩等形式开展培训。健全日常考核制度,市政府办将对全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运行、监管等工作进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评估”,结果作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和营商便利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完善专区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保障、发布审核、事项办理及宣传协调等工作机制。
附件:
1.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布局要求
2.政务公开专区设施设备部署要求
附件1
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布局要求
序号 | 功能区域 | 布局要求 | |||||
市级 | 镇(街道) | 村(社区) | |||||
必配 | 选配 | 必配 | 选配 | 必配 | 选配 | ||
1 | 自助查询区 | ✓ | ✓ | ✓ | |||
2 | 依申请公开受理区 | ✓ | ✓ | ✓ | |||
3 | 政策发布解读区 | ✓ | ✓ | ✓ | |||
4 | 政府信息查阅区 | ✓ | ✓ | ✓ | |||
5 | 政民互动区 | ✓ | ✓ | ✓ | |||
6 | 便民服务区 | ✓ | ✓ | ✓ |
附件2
政务公开专区设施设备部署要求
序号 | 设施设备 | 配置要求 | |||||
市级 | 镇(街道) | 村(社区) | |||||
必配 | 选配 | 必配 | 选配 | 必配 | 选配 | ||
1 | 一体式查询机 | ✓ | ✓ | ✓ | |||
2 | 政府信息查询专用电脑 | ✓ | ✓ | ✓ | |||
3 | 打印机 | ✓ | ✓ | ✓ | |||
4 | 复印机 | ✓ | ✓ | ✓ | |||
5 | LED大屏 | ✓ | ✓ | ✓ | |||
6 | 书架(资料架) | ✓ | ✓ | ✓ | |||
7 | 宣传栏 | ✓ | ✓ | ✓ | |||
8 | 公示栏 | ✓ | ✓ | ✓ | |||
9 | 实体意见箱 | ✓ | ✓ | ✓ | |||
10 | 办公桌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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