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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创业培训承接机构申报确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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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信息科技 建材
发文单位: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德州市 发布日期: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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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技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水平,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助力稳就业、保就业,现根据《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第一批已备案的创业培训机构内开展创业培训承接,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拟申请经开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的单位,严格按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承接机构条件》要求(见附件*),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于**月**日下午**点之前向区就业办提出承接申请(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

二、补贴人员

*.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就业者;*.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下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三、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不予承接:

*.*年内发生安全事故记录以及违反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违规收费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等行为的机构,*年内不允许再次承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各机构上报资料弄虚造假、各项工作未按时间节点上报、工作推诿扯皮及信访事项投诉较多的;

*.办学许可证上的信息与人社部门备案的信息不一致的。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附件: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承接机构条件.doc

*、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承接机构申报表.xls

*、第二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清单.xls

 

德州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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