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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昭觉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昭觉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昭觉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要求。
二、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共*个部分、**条,其中主要包括以下**条。
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一是公示公开载体。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并不断拓展行政执法公示的渠道和方式。
二是事前公开。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办事大厅公示本机关的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三是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一般应佩戴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法应当出具相关执法文书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出具,并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四是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应当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内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是公示公开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公示内容的梳理、汇总、传递、发布和更新工作。
六是监督检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一是记录内容。
二是记录方式。文字记录是指以纸质文件或者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的记录,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和调查取证文书、内部审批文书、听证文书、送达文书等书面记录。
文字记录应当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三是管理与使用。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明确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规范管理。
四是监督与责任。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明确标准、制定范本等方式,加强对本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指导,促进行业规范统一。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一是审核机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执法案件办理、审核、决定相分离的原则,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具体负责本机关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二是审核范围。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应当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是审核内容。行政执法机关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提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意见,应当先送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
四是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
四、文件出台意义
出台《通知》,将有力推动我县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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