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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号)要求,按照第二批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市(州)、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安排,经市县申报、专家评审、省农民工办复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经研究,认定泸州市等*个市为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市、成都市武侯区等**个县(市、区)为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市、区)。
希望此次获评的市、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保障体系,认真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塑造创业典型,不断提升竞争力、影响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批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市、示范县(市、区)名单
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年**月*日
附件: 第二批四川省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市、示范县(市、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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