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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凡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可以享受待遇。****年**月王强、王治琴等**人申领失业金待遇,共计金额*****元,大写:柒万零玖佰贰拾元,马康美、朱光临等**人代缴医保,共计金额*****.*元,大写:贰万叁仟玖佰陆拾肆点柒。公示期为*天(****年**月**日-****年**月**日),如有异议请拨打****-******* >****-*******反映。
附件:*.****年**失业保险金代缴医保人员名单
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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