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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凉财采〔****〕**号
各县(市)财政局、各社会代理机构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升政府采购整体效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川财采〔****〕***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全州****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重点监督抽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为提高检查质量,力求工作纵向深入,效果突出显著,本次监督抽查由我局随机选取**家社会代理机构,每家代理机构*个政府采购项目。被检查项目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随机抽取。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设施、设备等场所条件,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预算资金节约情况,采购效率,满意度评价,投诉举报,处理处罚等。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前期准备、检查、处理处罚和汇总公示三个阶段,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州财政局统一抽取被检查项目,统一检查口径。州财政局聘请第三方组建检查小组,开展培训等。检查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二)检查阶段
*.代理机构自查阶段(****年**月**日至**月**日):被检查单位需如实整理单位情况资料及采购活动档案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对照指标体系,形成自查报告,提交检查小组。
*.现场检查阶段(****年**月**日至**月**日):我局另行下发制式文书。检查小组需填写财政监督通知书,于入场三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入场后根据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对照指标口径逐项核查被检查单位情况,固定证据材料,发现违法行为的,需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形成工作底稿初稿、检查评价初步结论。
*.意见反馈阶段(****年**月**日至**月**日):检查小组将工作底稿、检查评价结论交被检查单位确认、签字盖章。被检查单位拒绝或者因特殊原因未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检查小组及时收集整理检查评价档案资料。
(三)处理处罚和汇总公示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局将违法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县(市)财政局,收到线索的县(市)财政局需再次固定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各县(市)财政局于****年*月**日前将处理处罚情况报送我局。
凉山州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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