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枣庄市山亭区烟草专卖局
公 告
****年**月**日,我局在枣庄市山亭区冯卯镇驻地丰网速运快递代理点内(快递单号为:***************)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到枣庄市山亭区烟草专卖局(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号), 联系人:郭强联系电话:(****-******* >****-*******)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品种规格 |
数量 |
品种规格 |
数量 |
中华(大中华)**mm |
*条 |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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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九五)**mm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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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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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品种)*个 总计:(数量)*条 |
特此公告。
枣庄市山亭区烟草专卖局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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