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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参与立法途径,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选取确定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权利和义务
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是指市政府根据立法工作需要,通过相应程序确定的参与立法工作的固定联系单位,是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获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铭牌;
(二)获取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相关立法工作信息;
(三)应邀参加立法工作会议以及政府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
(四)应邀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法治讲座、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反映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
(六)对征求意见的立法草案等文稿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七)结合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参加或者组织与立法项目有关的社情民意调查活动,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评估;
(八)做好市司法局商请办理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条件
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从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较好、具有较强参与意识、关心政府立法工作的单位和组织中选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均可向市司法局申报。
申报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三)积极参与市政府立法各项工作;
(四)在地域、行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基层性;
(五)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场地、设备等条件。
三、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请于****年**月*日前填写《泸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至泸州市司法局立法科。联系人:郑聪,联系电话:*******,邮箱:lzssfjlfk@***.com,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号,邮编:******。
泸州市司法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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