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山东高密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开本规划及其跟踪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项目情况简述
名称:山东高密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委托单位:高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概况:山东高密经济开发区位于高密市区东部,是****年**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规划范围**.**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起郑玄街,南至四号街,西至夷安大道,胶济铁路以南东至胶河,胶济铁路以北东至月潭路东***米。规划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纺织、服装、木器、精密机械和汽车配件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高密市康成大街高密豪迈医院西南侧
联 系 人: 王丹
联系电话:****-******* >****-*******
邮 箱:gmkf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规划编制单位联系方式咨询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网络连接及公众意见表的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nCF*TJLPMoNbGH*bRXjaWA
提取码:dfh*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开发区内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本跟踪评价的态度,包括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规划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高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可根据规划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或将意见表发送至邮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规划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向高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馈方式可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并提交书面意见。
高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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