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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弟斌 党组书记、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全面主持市发改委工作,履行全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
龚小平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分工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财政金融与信用建设、交通与铁路建设工作。分管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管理科(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财政金融与信用建设科、基础产业与铁路机场建设科。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卿明彬 党组成员、副主任,分工负责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法规、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成本监审与价格监测、行政审批、招投标管理、营商环境工作。分管经济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科、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科、成本监审与价格监测科、行政审批科(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曾 钢 党组成员、副主任,分工负责农村经济、以工代赈、能源开发利用和输油气管道安全、粮食调控与产业发展、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生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粮食监督检查、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统筹全委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农村经济科、能源科、粮食储备与产业科、粮食仓储与物资管理科、粮食执法监督科。联系市军粮供应与物资储备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李 莉 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驻委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陈治财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协助委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负责机关财务、机关政务、机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社会发展与收入分配,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办、社会发展与收入分配科。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王 敏 党组成员、副主任,分工负责经济贸易与利用外资、产业发展、国民经济装备动员、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工青妇工作。分管经济贸易与利用外资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人事科。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黄景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分工负责地区经济、区域合作交流工作。分管地区经济科。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黄飞霞 总经济师,分工负责综合经济运行、发展规划与城镇化发展、统计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科、规划与城镇化发展科、统计工作科。联系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协助黄景科同志分管地区经济科。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王申伟 三级调研员,协助龚小平同志工作;
王 敬 四级调研员,协助卿明彬同志工作;
吕天芝 四级调研员,协助曾 钢同志工作;
甘利涛 三级调研员,协助王 敏同志工作;
王治德 四级调研员,协助黄飞霞同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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