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一、起草背景
****年**月**日,省委编办、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年本)〉的通知》,要求:一是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梳理编制本地区行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依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二是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调整对应责任,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尽可能实现“两单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运行,确保线上线下运行一致。三是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号)要求,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起草过程
(一)编制《邻水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
在《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年本)》的基础上,梳理出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形成《邻水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征求意见稿)》。
(二)形成《邻水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
经多次征求意见,我办在《邻水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结合部门(单位)反馈意见和工作实际,最终形成《邻水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
三、主要内容
《邻水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
邻水县行政权力共****项,涉及**个行政权力实施部门。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征收**项,行政强制***项,行政确认**项,行政裁决*项,行政给付**项,行政检查***项,行政奖励***项,其他行政权力***项。
四、征求意见情况
(一)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
我办于*月**日将《邻水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征求意见稿经党政网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个部门(单位)反馈意见。其中,*个部门(单位)反馈意见*条,经与意见提出部门协商一致,采纳*条,未采纳*条。
(二)第二次征求意见情况
综合第一次各部门(单位)提出的意见,我办对《邻水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邻水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修改完善稿)》,并于**月**日再次征求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五、其他需说明情况
(一)省人民政府暂未批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涉及住建、粮食、宗教等领域的行政执法类行政权力,仍以《邻水县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年本)》进行明确,由县综合执法局行使,待省政府批复后再对县综合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进行动态调整。
(二)因本次指导清单未涉及重大行政权力划转情况,同时,市上****年行政权力指导清单以送签形式审签,参照市上做法,故采取送签的方式,以便于下一步工作开展(部门将根据此清单制定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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