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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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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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
芦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主管部门 |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单位 |
事项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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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
咨询电话 |
****-******* |
监督投诉电话 |
****-******* >****-******* |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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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相结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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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 大厅现场次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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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续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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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地点 |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芦山县迎宾大道***号一楼社保大厅*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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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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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芦山县已登记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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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参保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一式两份); *.根
(*)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羁押后被宣告无罪,提供司法机关有关法律文书;(*)被判处刑罚后被法院宣告假释或监外执行的,提供人民法院生效裁决;(*)刑满释放的,提供司法机关刑满释放证明; (*)被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或撤销宣告死亡的,提供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其他证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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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到服务大厅申报; *.经办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依规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经办工作人员受理后即时办理,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复核后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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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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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发〔****〕**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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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已开通网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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