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高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高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高县财政局
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高县农业农村局
高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四川传统村落”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县省级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工作,现就做好我县“四川传统村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意义
此次申报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要求,各镇要高度重视本次“四川传统村落”申报工作,梳理挖掘行政区划内真正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应报尽报,进一步规范传统村落管理。经“县申报、市推荐、省评审”等程序后将由省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四川传统村落”将成为村落的标杆、乡村振兴文化传承的名片,必将受到更多关注、获得更多支持,进一步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的村落,可申报“四川传统村落”,详见附件*。
*.已经列入“四川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胜天镇安和村、庆岭镇龙泉村、可久镇高岭村)原则上应当申报,确实没有保护价值的原传统村落可不申报,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二)申报内容
*.按《四川传统村落调查推荐表》内容申报,详见附件*;
*.推荐申报的村落名称要与行政区划村名一致,并附《行政区划手册》村落信息页扫描件。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
(三)申报程序
各镇要组织好入村调查,按照“一村一表”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四川传统村落调查推荐表》,于**月**日前报县住建城管局(联系人:罗智刚,联系电话:*******,邮箱:**********@qq.com。)。
三、其他事项
各镇要抓紧调查,认真核实填报,务必于**月**日前在“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信息平台—四川传统村落数字档案库”专栏录入和上传《四川传统村落调查推荐表》(录入端口:http://fwpc.scjs.net.cn:****/shengting/rhm/#/user/login)。
附件:*.《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四川传统村落调查推荐表》
高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高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高县财政局 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高县农业农村局
高县乡村振兴局
****年**月**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内江市外来企业投诉办事指南
下一篇:广元市国有林场木材销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