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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示范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按照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农业农村局对****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示范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公开遴选。现将公开遴选初步确定的****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示范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来电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公开遴选初步确定的****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示范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共*户):
千阳县有机王蔬菜专业合作社、千阳县兄弟农业机械化服务专业合作社、千阳县吉丰生态果业专业合作社、千阳县秦韵蔬菜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单位、地址及电话:
千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事业大楼B座***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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