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农业农村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拟对潘家园大楼二层、三层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号南楼二层、三层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三、招租标的底价及开标方式
(一)标的底价:二层、三层使用面积共***平方米,按每平方米每天*元计算,合计年租金**.**万元。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电话费、上网费、电视收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二)开标方式:实行一次性报价(密封),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最高报价,由单位公开招租工作小组根据投标人财务状况和经营范围等情况综合研判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与交房:投标结束后,由单位公开招租工作小组负责开标,经单位常务会议审议后确定中标人,并组织签定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给承租方。
(四)租金支付:租金为六个月一付,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次房屋租金,以后每六个月房屋租金均提前**日付清。
四、竞标者条件
(一)竞标者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竞标者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符合招标人允许的经营范围。
(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农业农村部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大楼现有承租单位优先竞标。
五、投标时间及事项
有意竞标者请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投标,取得正式竞标资格。
(一)投标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逾期不再办理。
(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号楼***室。
六、现场查看
(一)查看时间:****年**月**日统一查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也可自行查看)。
(二)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朝阳区麦子店街**号楼***会议室
八、特别告知
(一)本次招租标的物为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号南楼二层、三层全部办公用房。
(二)中标承租人自行完善内、外部配套环境建设及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承租后具体装潢施工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因装潢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三)竞标者投标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九、公告截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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