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申报《“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项目库 |
核心内容 | 一是支持入库项目优先落实示范工程,并支持纳入各类国家级示范项目及地方相关规划。二是支持入库项目科技创新成果突出的实施主体牵头或参与国家能源科技创新任务,充分发挥行业引领的示范作用。三是国家能源局将定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送《“十四五”能源科技创新项目清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省能源局将根据国家和省金融支持有关政策,积极帮助企业协调争取金融支持。四是鼓励项目成果优先纳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清单、能源产业技术装备推广指导目录,推动产业化推广。五是省能源局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进省内有关项目实施工作。 |
扶持条件 | 申报项目需符合《〈“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榜单》(详见附件*),榜单外确有重大创新意义的项目经评估后也可纳入实施监测项目库。 |
申报材料 |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信息表?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 |
申报流程 | 一、项目申报事宜 (一)关于申报时间。申报项目需符合《〈“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榜单》(详见附件*),榜单外确有重大创新意义的项目经评估后也可纳入实施监测项目库。项目推荐实行常态化的方式,原则上每季度向国家能源科技资源平台推荐一次,有申报需求的单位、企业请于*、*、*、**月的**号之前向省能源局提交项目资料,本次申报请于**月**日前将项目材料(附件*、*)行文报送至省能源局。“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另行发布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二)关于项目要求。示范试验项目应是已经核准备案、在建或已投产的项目,涉及创建示范的,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创建示范活动管理规定。已纳入国家科技计划、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依托工程以及各类国家级示范项目,在符合“榜单”重点任务部署的前提下,优先纳入项目库。 二、入库项目管理 (一)项目动态监测。对于纳入项目库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通过监测信息化平台按季度填报入库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展情况应及时报送我局、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次,重要进展情况可随时报告,便于我局汇总并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情况,国家能源局将根据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库。 (二)规划滚动编修。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任务依托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实施情况评估成果应用,及时调整《规划》相关内容。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沈禹辰,******** |
政策文件 | 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项目库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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