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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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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发布日期: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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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梓潼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公示,详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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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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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名称

对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责任主体

梓潼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的;上级机关交办或者下级机关报请查处的;有关部门移送或者经由其他方式、途径发现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

*.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五条

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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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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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名称

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责任主体

梓潼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责任事项

*.检查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统筹协调公安、信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监测。

*.处置责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应急演练、修复网络安全漏洞、强化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处理措施。

*.移送责任:对安全保护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将情况通报移送公安、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事后管理责任:对抽查检测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督促整改。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五条

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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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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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名称

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设定依据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责任主体

梓潼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责任事项

*.检查阶段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

*.处置阶段责任:依法处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事后管理阶段责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五条

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追责情形: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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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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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权力名称

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责任主体

梓潼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责任事项

*.检查阶段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

*.处置阶段责任:依法处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事后管理阶段责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问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五条

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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