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为拓展乡村人才发展空间,培育高素质职业农民,让更多农村具有精湛技艺技能的“能工巧匠”脱颖而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年度东营市职业农民技能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号)文件要求,现将****年度东营市职业农民草柳编技能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满**周岁且不超过**周岁,具有东营市农民身份,具备精湛草柳编织技艺技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农业,献身农村,服务农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群众公认度高;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技艺技能水平
草柳编技能认定暂设三个层级,对应名称分别为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农民特级技师。
*.申报草柳编农民技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拥有相应技艺技能从业经历满*年,能够熟练掌握相应技艺技能,具备较强的技艺技能传授指导能力,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主动参加相应技艺技能学习培训,积极参与乡村人才振兴“头雁”引领工作。
(*)取得相应技艺技能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且拥有相应技艺技能从业经历满*年。
(*)获得“东营市技术能手”、“东营市技能状元”或县区级党委、政府授予的相关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获得市级“乡村之星”、乡村“好青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荣誉称号的技能人才。
(*)代表我市参加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类技能大赛二等奖或前*名、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前*名。
*.申报草柳编农民高级技师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农民技师满*年,具有精湛的技艺技能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传授带动能力强,积极参与乡村人才振兴“头雁”引领工作,在培养技能人才、传承技艺技能、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良好作用。
(*)取得相应技艺技能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且拥有相应技艺技能从业经历满**年。
(*)获得“东营市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等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获得“东营市劳动模范”、省级“乡村之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荣誉称号的技能人才。
(*)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前**名、省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前*名。
*.申报草柳编农民特级技师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农民高级技师满*年,具有高超技艺技能,丰富实践经验,在全市乃至全省本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培养技能人才、传承技艺技能、“头雁”引领等方面贡献突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以及更多农民增收致富。
(*)获得“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等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荣誉称号的技能人才。
(*)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前*名。
二、时间安排
本次职业农民草柳编技能认定工作分为组织报名、考核认定两个阶段。组织报名采取本人申报,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推荐的方式。考核认定工作由广饶县承办。
(一)组织报名
各县区(功能区)积极宣传,广泛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技能认定。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荣誉称号和技能奖项证明等复印件各*份、认定报名表*份、*寸近期免冠照片*张。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员提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工作。各县区(功能区)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人,承办县区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推荐人选名单由各推荐单位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上报。并于 **月 **日下午*点前将认定报名表、参加认定人员汇总表及报名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后报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PDF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市职业农民技能认定工作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资格情况进行复审。
各县区(功能区)报名点见附件*。
(二)考核认定
认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号)
参加认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可根据需求自行准备与草柳编相关的原材料、辅助工具等,禁止携带机械设备、半成品等;自带的原材料、辅助工具,请列出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随同报名表一起上报市农民技能认定工作委员会,经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考核认定方式及内容
(一)认定方式
采取理论答辩和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实行百分制计分法。
(二)认定内容
*.理论答辩:主要考察草柳编相应领域应知应会的技艺技能常识和技艺技能传授能力,分值***分。
*.实操考核:突出以用为本,主要考察草柳编织技艺水平和创造力,分值***分。
根据理论答辩和实操考核得分情况,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文公布,并分别颁发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及农民特级技师证书。
四、管理及待遇
按照《关于开展****年度东营市职业农民技能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号)相关规定执行。
职业农民技能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年度及以后通过职业农民技能认定的个人,不再发放一次性补助。
五、防疫要求
按照当地防疫指挥部要求,承办方准备好相关防疫设施设备,做好认定现场疫情防控管理。体温超过**.*℃的不得参加认定,各县区需于认定前一天将推荐的报名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电子版)报认定工作委员会,认定当天将推荐的报名人员认定前*天健康管理信息台账交认定工作委员会。其他未尽事宜以防疫指挥部最新要求为准。
市职业农民技能认定工作委员会联系人:李秀、李晓文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房间
承办县区联系人:许建岭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grjdzx@***.com
联系地址: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区)
附件:*.东营市职业农民草柳编技能认定报名表
*.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东营市职业农民草柳编技能认定报名人员汇总表
*.东营市职业农民草柳编技能认定各报名点联系方
式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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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草柳编技能认定附件.docx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