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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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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财政税务 汽车,建材,采矿,食品,印刷
发文单位:山东省住建厅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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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工作,明确认定技术要求,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鲁建节科字〔*****号)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的通知》(鲁建节科*****号)同时废止。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

联系人:陈恒亮、孙鲁军,电话:****-******** >****-********、********,邮箱:fzysunlujun@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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