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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发〔****〕***号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为促进社会组织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号)《自贡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自民发﹝****﹞***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开展****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申报评估
*.取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获得的评估等级满*年有效期的可申请复评;
*.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年的可申请晋级评估。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未参加****年度检查的;
*.****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年度、****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附加项五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具体内容和评价指标见附件(*-*),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基础满分为****分,附加分**分,共计****分。评估结果分*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A级(AAAAA),得分在***分及以上;
(二)*A级(AAAA),得分在***分及以上***分及以下;
(三)*A级(AAA),得分在***分及以上***分及以下;
(四)*A级(AA),得分在***分及以上***分及以下;
(五)*A级(A),得分在***分及以上***分及以下。
三、评估步骤
评估采取自我评估申报、评估小组现场评审、评估委员会评审公示、自贡市民政局确定评估等级的步骤进行。
(一)自我评估。各参评社会组织依据评估指标细则(附件*-*),逐项对照,准备材料,结合实际进行自我评估、自我打分,将《自贡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及参评材料(**月**日前报送)一式两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市民政局。
(二)现场评审。抽取评估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对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提供的材料进行审阅,到申报单位办公地进行现场评估并打分,初步确定评估等级,然后将评估情况报评估委员会审核。
(三)评审公示及等级确认。经评估委员会审核后的评估结果,将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天,无疑义后,由市民政局确认评估结果并向获得*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评估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请各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精心组织,积极参加评估。
申报评估的社会组织,请于****年**月**日前将参评申请书和参评材料,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张敬聪,电话:*******;电子邮箱:*********@qq,com
附件:*.自贡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自贡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细则
*.自贡市联合类社团评估指标细则
*.自贡市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细则
*.自贡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细则
自贡市民政局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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