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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的要求,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川人社发〔****〕**号)文件规定,我县从****年*月*日起,调整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关情况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调整优化的内容是什么?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在原***元至****元**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元、****元两个缴费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标准为***元、***元。调整优化个人缴费档次后,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缴纳更多的养老保险费,落实多缴多得的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二、调整优化后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有哪些?
调整优化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后,我县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个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为**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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