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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可以领到补助金吗?
答:可以。但应在选岗前,经本人申请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同意,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灵活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发规则--例:某某服役**年,部队选择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按每年****元发放,应发放****x**=*****元;****年度陕西省义务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为*****元,地方一次性补助金=义务兵补助标准+义务兵补助标准x**%x(实际军龄一*年)即*****+*****x**%x(**-*)=*****元;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即(*****+*****)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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