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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应急管理局矿监科提出。联系电话: ****-******* >****-*******;邮寄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号。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自贡市应急管理局
****年 **月**日
****年 **月**日
附件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 整改任务 | 自贡市自然资源规划、应急管理部门对矿山矿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到位;荣县****年以来,共召开**次会议研究矿山生态保护问题,但矿山开采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督察发现,荣县东兴镇、铁厂镇、旭阳镇等*个石灰岩矿山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山体大量挂白。 |
| 整改责任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 |
| 整改目标 | 强化矿山矿企生态保护监督,整治矿山开采生态破坏问题 |
| 整改措施 |
成立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环保问题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再次开展全覆盖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改任务、措施、时限,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按照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的工作任务执行。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及开发利用方案分层分台阶式开采。坚持企业主体修复,谁开发利用谁负责修复,谁破坏谁承担法律责任。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对全县**家露天非煤矿山进行了全面的覆盖排查,其中在建在产**家,一直未开采的*家,长期停产暂未发现生态环保问题的*家,共排查出存在问题的矿山**家,现已整改完成**家,其中**家整改矿山中的*个高陡边坡整治任务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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