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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年“国培”“省培”市级统筹实施项目地方申报遴选的通知》(广市教体函〔****〕***号)的要求,****年**月**日我局组织教师培训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教师科或局机关党委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组织人事教师科****-******* >****-*******,机关党委****-******* >****-*******。
附件:****年“国培”“省培”市级统筹实施项目承训机构公开遴选结果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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