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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略阳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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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略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汉中市 发布日期: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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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略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政办函〔****〕**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略阳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其职责明确如下

、组成人员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

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

        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员:委宣传部副部长

        委网信办主任

        县经贸局副局长

        司法局副局长

        县卫健局长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医保局副局长

        县经促中心主任

        法院副院长

        检察院副检察长

        邮政公司副经理

、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及委、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部署推进相关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镇(办)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由召集人决定。

(三)各镇(办)要建立本辖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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