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年**月*日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县规委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刘福昌委托,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县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军在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年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A-*、A-*、A-*、A-*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充分论证了调整A-*、A-*、A-*、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必要性,原则同意该地块调整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事宜进行公示: 青溪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公示内容
*、用地范围:本次论证地块位于青溪镇区北面阴平村三组,北与东以青竹江为界,西临唐青公路,南抵环城道路。
*、用地面积:整合A-*、A-*、A-*、A-*地块为两宗用地A-*和A-*地块,其中A*-*地块*****.**平方米;A*-*地块*****.**平方米;A-*地块****.**平方米。
*、用地性质:其中A*-*为旅馆用地(******)、A*-*为旅馆用地(******),并配建不小于****平方米的游客中心;A-*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并配建不小于**平方米卫生间。
*、容积率:A*-*地块≤*.*;A*-*地块≤*.*;。
*、建筑密度:A*-*地块≤**%;A*-*地块≤**%。
*、建筑高度:A*-*地块≤**米;A*-*地块≤**米。
*、绿地率:A*-*地块≥**%;A*-*地块≥**%。
*、A*-*交通出入口方位:南方;A*-*交通出入口方位:西方、南方;A-*交通出入口方位:南方。
*、停车泊位:参考《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版)》,根据方案实际建筑面积进行配置。
二、公示地点
青川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三、意见反馈
*、若您对该城乡规划方案有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青川县青溪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若您作为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满*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 人: 马志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川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日内
青川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