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及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农人字〔****〕**号)要求,**月*日我市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各区县推荐的候选人选进行了综合评议,最终确定于禄海等**名同志为我市第九届齐鲁乡村之星推荐上报人选。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推荐上报人选分别在济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可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内部局域网同时公示等多种易于周知的方式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人选相关情况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单位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反映,反映时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同时要核实以下内容:
*.申报材料是否属实,尤其要对人选的专业技能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特长、主要科技成果及受表彰奖励、主要工作成绩、经济效益及社会贡献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逐项考察核实。
*.人选姓名、性别、单位、职业等是否正确,是否在农业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异议期公示结束后,请以区县为单位将公示情况书面形式于**月**日上午**点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号龙奥大厦D****房间
电话:****-******** >****-******** 传真:****-******** >****-********
附件:*.第九届齐鲁乡村之星推荐人选名单
*.公示样式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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