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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简称《规定》),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大力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规定》精神,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培训,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且到岗履职。
现将全市第一批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家)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相关要求,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附件:日照市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名单(*).xlsx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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