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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犍为县2022年第2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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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乐山市 发布日期: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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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基础分类/政策文件/文件
索引号 *********/****-*****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年**月**日
内容描述    犍为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犍为县****年第*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犍府〔****〕**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年第*批农村集体建设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号 乐府函土〔****〕**号
关键词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犍为县****年第*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犍为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犍为县****年第*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犍府〔****〕**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年第*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将你县舞雩镇葫芦村*组、银桥村*组,罗城镇二龙村*组,玉津镇新貌村*、*组,清溪镇龙门村*、*组共计*个镇*个村*个组集体农用地*.****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作为犍为县****年第*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村公共设施用地)。


三、你县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依法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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