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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茗景城项目*#楼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茗景城项目*#楼位于长安区北长安街***号,建设单位为西安茗景置业有限公司。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茗景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方案>
一、建筑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均为住宅),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商业面积****.***㎡,人防面积****.***㎡,楼梯间面积***.***㎡,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用房面积**.*㎡,停车面积****.**㎡)。容积率为*.**,建筑密度**.**%。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住宅楼,地上*层,总建筑面积****.**㎡,均为地上。
三、配套公建情况
该项目未审批配套公建。实际已建成公建具体情况如下: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位于第一幢A段地下一层。
四、车位信息
该项目规划机动车位数**个,现状机动车位数***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号楼未批先建,****年*月**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向区城管局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函(市资源长函〔****〕***号),对*号楼未批先建部分处以工程造价*%的罚款。
六、日照分析情况
*.规划建筑对周边住宅未产生日照影响。
*.规划住宅建筑自身日照满足大寒日*.*小时。
七、现状问题
*.建筑退距问题:按照省标要求,*#楼退让用地界线主要朝向大于等于**米,次要朝向大于等于*米,实际东退*.**米,北退*.**米,南退*米。
*.原审批*#、*#楼车位共**个。参照原审批标准,现应配建**个车位,实际建设***个(其中地上**个,地下**个)。
公示开始之日起**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 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号)
邮编:******
联系电话:***-******** >***-********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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