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以下**家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年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河北省 秦皇岛市北戴河度假区
*.上海市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
*.江苏省 常熟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
*.浙江省 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
*.浙江省 鉴湖旅游度假区
*.江西省 新余市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度假区
*.江西省 赣州市大余县丫山旅游度假区
*.山东省 烟台金沙滩旅游度假区
*.山东省 荣成好运角旅游度假区
**.河南省 三门峡市天鹅湖旅游度假区
**.湖北省 神农架木鱼旅游度假区
**.湖南省 岳阳洞庭湖旅游度假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新明仕旅游度假区
**.四川省 宜宾蜀南竹海旅游度假区
**.陕西省 商洛市牛背梁旅游度假区
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zydj@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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