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为鼓励扶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发挥好就业扶持政策作用,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临财社〔****〕*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规〔****〕*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社保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受理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按现行退休年龄女性**周岁、男性**周岁执行,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在我县企业失业,经县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以下几类人员:
“****”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女性年满**周岁、男性年满**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
*、沂南籍离校*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从毕业当月(以毕业证签发时间为准)至第*年当月期间未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须从事灵活就业或新业态就业,即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明以外,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的,包括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实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
*、申请人须在沂南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并缴纳了****年度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费。
三、补贴期限及标准
(一)补贴期限
*、未享受社保补贴或已享受社保补贴但不满*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至*年;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女**周岁,男**周岁,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初次申领社保补贴者,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日起享受。
*、已享受过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再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应将社保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补贴期限不能超过*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二)补贴标准
根据临财社〔****〕*号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超过本人缴费的*/*”的规定和本年度就业资金筹集情况,待本年度受理完毕后,根据申报人数和资金支撑能力,综合研究确定补贴标准。
四、申报材料
(一)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人员)应提供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社保卡(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社保缴费凭证;
*、《沂南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
(二)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上述*项材料外,还需提供的材料:
*、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和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未婚者提供户口本及孩子出生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所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
(三)高校毕业生申请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初次申请的还需填写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
五、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申请人据实填写《沂南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签署个人承诺后,持相关材料到上述服务窗口进行申报。
*、受理查验。窗口审核申报材料,初步查询、查询相关信息,将有关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与系统数据库比对、甄别,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录入管理系统备案。
*、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汇总并分别与工商注册登记、企业参保缴费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甄别个人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参保信息、毕业登记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
*、补贴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六、责任追究
申请人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须追缴相应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年内不得申报就业扶持相关补贴。
七、受理时限、地点及电话
受理时限:自****年**月*日起至**月*日集中受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沂南县人社局二楼大厅就业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
特别提醒: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进入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勿大量聚集。
附件:*.沂南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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