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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县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县药品安全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全县药品安全和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推进药品安全相关工作,做好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缪 荣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 堃 县政府办主任
达瓦尼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向 博 文 县政法委副书记
洛布次仁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吉 卫 红 县卫健局副局长
降措志玛 县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斯 杰 县医保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编办、发改局、经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农牧农村局、林草局、邮政公司
三、其他事项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达瓦尼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时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地方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后,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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