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县文明旅游创建工作,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在我县范围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在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从业人员文明行为,大力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材料复印件;
*.自评打分表;
*.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及评定程序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比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定,评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进行。
*.各申报单位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及评定细则(见附适应件*)进行自检并打分,提交宁阳县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见附件*)等材料。
*.评审组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单位,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评定细则和自评得分佐证材料,开展现场检查。根据最终的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宁阳县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
*.评审结束后,向社会公示符合县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评定标准的申报单位颁发证书和标牌。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于**月*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报送至评审组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申报单位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取消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沈雪贞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nyxwljsck@***.com
附件:*.《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评定细则(****版)
*.宁阳县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
宁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 宁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