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并及时调整或修订。我市于****年**月**日首次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于****年*月*日首次划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两个区域划定均需调整。为此我局会同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草拟了调整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一切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对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书面意见请于****年**月**日前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留言栏留言,或者发送至*********@qq.com邮箱,也可以通过信函寄至雁江区天台路***号市生态环境局***室。
附件:*.资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资阳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划定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附件*
资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我市按以下方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一、“禁燃区”范围
(一)中心城区成渝高速以东,筏子桥东路―苌弘大道―三贤路―雷音大桥―滨江路以南,希望大道―迎宾大道以西,遂资眉高速公路以北的区域。
(二)安岳县解放桥路至顺城大道以东,贾岛路至云居山隧道以北,工业大道以西,G***客运站段以南。
(三)乐至县望城大道以东,二环路南段以北、二环路东段以西、乐蓬路以南。
二、高污染燃料种类
(一)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二)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木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三)生物质燃料(生物质成型燃料除外)。
三、管控区域级别
中心城区外环路西段以东、沱江以西、筏子桥路―苌弘大道―三贤路以南、城南大道以北的区域为Ⅲ级(严格)管控区域。
安岳县城市建成区、乐至县城市建成区以及中心城区除Ⅲ级管控区域外的建成区为Ⅱ级(较严)管控区域。
“禁燃区”其他区域为Ⅰ级(一般)管控区域。
禁用高污染燃料以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对照管控区域级别确定。
四、禁燃基本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用设施、使用高污染燃料。违反规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依法限期拆除或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二)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审批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经营性项目,也不得办理有关证照。
五、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年*月*日起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前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
资阳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划定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我市按以下方案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整。
一、“禁用区”范围
(一)中心城区成渝高速以东,筏子桥路―苌弘大道―三贤路―雷音大桥以南,希望大道―迎宾大道以西,遂资眉高速公路以北的区域;
(二)安岳县解放桥路至顺城大道以东,贾岛路至云居山隧道以北,工业大道以西,G***客运站段以南;
(三)乐至县望城大道以东,二环路南段以北、二环路东段以西、乐蓬路以南;
(四)雁江区中和工业园;
(五)临空经济区管理范围。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
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用国一、国二标准或者无明确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工程机械。机械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打桩机、铲车、旋挖机等。
三、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发布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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