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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以下药店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请在公告结束后,到槐荫区政务服务大厅打印变更记录。
监督电话: ********
通讯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号食药窗口 邮 编: ******
| 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变更项目 | 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 |
| 原内容 | 拟变更内容 | ||||
| * | 鲁DB******** | 山东汇芝宝新药特药大药房有限公司济兖路店 | 经营范围 | 三类店: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 |
二类店: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限微生态活菌制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药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
| 法定代表人 | 吴广才 | 朱承杰 | |||
| 药学技术人员 | 吴广才 |
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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