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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群众:
为避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服务规范化、持续化管理,切实保障我县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医保待遇享受,有效减轻慢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现将****年度门诊慢病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我县通过门诊慢特病鉴定的参保人,其待遇期限为申请之日起两个参保年度,期满需要续签的。注:(待遇享受期截止为:****-**-**的人员)。
二、复审所需资料
*、《澄城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近期免冠彩照*张(小二寸)
*、患者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复审流程
参保人员前往所在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经定点医疗机构核实信息、登记造册后,并报上级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方可继续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政策。
四、复审病种
备注:
*.对参保患者鉴定结论涉及多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的,以鉴定结论中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最高的鉴定病种支付标准为准,其他病种所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并纳入支付范围。
*.与疾病诊断相关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检查化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材料费纳入支付范围。一次门诊处方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个月,同一张处方开药不超过*种。
五、复审时间
****年**月*日——**月**日前
澄城县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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