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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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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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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的通知》

  为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反映和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近日,达州市出台了《达州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以规范市政府立法听证活动,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立法质量。

  落实责任主体,强化责任分工。《办法》规定,政府立法项目起草单位是组织政府立法听证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在政府立法起草阶段依法组织政府立法听证活动;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起草单位依法组织政府立法听证活动。

  明确听证事项,确定听证人员。《办法》规定,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等五种情形,起草单位应当组织听证。听证会应当设置听证主持人*名、听证人*至*名、听证记录人*名、听证参加人**名-**名,并允许旁听,旁听人员的人数及产生方式由起草单位确定。

  规范听证程序,严肃听证纪律。《办法》规定,听证会应当履行发布听证参加人征集公告、发布听证会举行公告、送达立法听证会通知、制作听证笔录、填写立法听证意见表、形成听证报告等程序,并要求听证参加人严格遵守听证纪律,维护听证秩序。

  《达州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将于****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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