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今年,受持续高温干旱影响,产新稻谷质量明显下降,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整精米率不达标稻谷收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储范围
我县粮农****年生产、整精米率在**%(含)至**%(不含)的五等(含)以上、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稻谷(以下简称不达标稻谷)。收储稻谷水分和杂质以及整精米率增扣量标准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
二、收储时间
不达标稻谷收购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收储价格
参照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以三等稻谷收购价为定价基准,每市斤*.**元,等级差为每市斤*.**元。
四、收储企业及库点
全县指定四川威远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负责收购本县行政区域内不达标稻谷,做到应收尽收。四川威远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下设*个收储库点,分别是龙会库区,地址:威远县龙会镇兴龙街***号,联系人罗达金,联系电话:***********;高石库区,地址:威远县高石镇正街**号,联系人曾升辉,联系电话:***********;新场库区,地址:威远县新场镇宝溪街***号,联系人林建超,联系电话:***********;镇西库区,地址:威远县镇西镇民主街***号,联系人刘德才,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收购不达标稻谷时需核验售粮者身份证、农户身份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信息,以确保粮源为本地生产。请售粮者按以上要求备好相关证件,联系就近收储库点售卖。
监督单位: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
监督电话:****-******* >****-*******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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