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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水库工程、小型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平原水库工程设计规范》《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划定九十六户分干进水闸、九十六户分干进水闸(新)、王岗水库和三分场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下:
一、九十六户分干进水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管理范围为水闸上游闸室与台帽交界处、水闸下游**米,水闸中心线左岸**.*米、右岸**.*米的地带。
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米。
二、九十六户分干进水闸(新)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管理范围为水闸上游闸室与台帽交界处、水闸下游**.*米,水闸中心线左岸**.*米、右岸**.*米的地带。
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米。
三、王岗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管理范围主要包括王岗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用房及其他设施;水库东坝坡脚外**米区域至现状截渗沟外侧;水库北坝坡脚外**米区域至现状截渗沟外侧;水库西坝坡脚外**米区域至现状截渗沟外侧;水库南坝至坡脚处。
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米区域。
四、三分场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三分场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用房及其他设施;水库东坝坡脚处至现状截渗沟内侧;水库北坝坡脚处至现状截渗沟内侧延伸至铁路;水库西坝坡脚处至现状截渗沟内侧;水库南坝坡脚处至现状截渗沟内侧。
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米区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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