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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我局辖区下列卷烟零售户,因擅自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现予以公告,公告一个月期满视为收回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序号 |
烟草专卖证号 |
零售户名称 |
地址 |
主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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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槐荫赵冰超市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医科大学工地生活区西区*排*号 |
赵兵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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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槐荫玉浩超市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号院内一间 |
李桂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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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槐荫家和便利店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城便民市场A排*号 |
李玉娥 |
* |
************ |
济南槐荫尝果仁超市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绿地香榭丽公馆西区**号楼*-*** |
刘洪越 |
槐荫区烟草专卖局公告****.**.**长期未经营.docx
槐荫区烟草专卖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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