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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关于10月28日—30日连续开展三天全人群核酸检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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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大荔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渭南市 发布日期: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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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扎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于****年****日至**日在全县连续三天开展全人群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全县县域范围人口(所有常驻居民及流动人口)

二、检测时间

****年******日、**日上午*:****:**

三、点位设置

具体以各镇(街道)、村(社区)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相关要求

*、全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所有人员原则不得流动,有序到指定免费采样点参加核酸采样,部分小区(村组)存在一组采样人员承担几个小区(村组)采样任务,请广大居民根据本小区(村组)划分的时间段,按时参加采样。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居民将进行陕西一码通“弹窗”提醒;对于两次及以上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人员将赋黄码,补做核酸后予以转码。若有突发疾病、意外受伤等特殊情况,可联系街镇、社区(村)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提供服务或者拨打***、***予以保障。

*、本次全人群核酸检测全部免费,结果可在“陕西一码通”查询检测结果。

*、广大群众要从维护自身健康、服从全县大局的角度,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采样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对封控区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以及行动不便人员实行上门采样。**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做好相关登记

*、本轮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各镇(街道)具体负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前往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诊所)就诊人员,需持**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急危重症请拨打***。

发热患者请前往定点医院(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请广大群众自觉参检,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或是托人代替做核酸、顶替他人做核酸,违法!

县应疫办咨询电话:****—*******


大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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