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修订背景
白河县****年结合当时省市关于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管理相关政策,制定了《白河县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白政办发〔****〕***号),****年以来,省、市发改委先后制定出台了省、市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则明确要求各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县级管理细则。为确保苏陕协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切实加强新阶段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市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本县实际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白河县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陕西省苏陕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级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苏陕发〔****〕*号)
*.安康市苏陕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省级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安苏陕办发〔****〕*号)
三、起草过程
认真对照省、市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起草了《白河县省级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月*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公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月**日书面征求了各镇、各部门建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先经县司法局合规性审核,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四、《细则》主要内容
管理细则包括总则*条、资金支持方向及分配原则*条、资金支持方式*条、项目储备*条、项目的申报和审核*条、投资计划下达和调整*条、项目资金监管*条、附则*条等共八章二十二条。
五、文件有效期限
因《安康市省级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安苏陕办发〔****〕*号)于****年*月**日印发,白河县****年度省级苏陕协作项目于****年*月*日下达投资计划,为规范****年苏陕协作项目管理,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原县政府办印发的《白河县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白政办发〔****〕***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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