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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寿光市植保无人机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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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人社卫计 建材
发文单位: 发布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发布日期: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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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购机者、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山东省****-****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计财字〔*****号)及潍坊市农业农村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年潍坊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农计财字〔******号)等规定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年寿光市开展植保无人机补贴工作,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补贴对象:植保无人机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机暂不予补贴。植保无人机补贴申请必须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法人申请。

二、补贴指标及资格确定:

补贴指标:****年寿光市植保无人机补贴指标总额**万元。

资格确定: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按照录入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先后顺序确定补贴资格,先来先得。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录入时间为于 *****:**-**:**,请各购机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提示录入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视为无效录入。如购机者机具发票、机具信息、身份信息等录入错误和不清晰,将作废处理。请购机者及时查看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消息一栏,如显示作废状态,请按照提示重新录入申请。

材料提报地点: ****(幸福路金源祥农机公司)、**日(营里镇世纪开元农机公司)

四、补贴材料要求

请有关购机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提报。

  *、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并提供培训合格证明。

  *、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并提供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并在申请补贴的机具上粘贴登记标志(提供相关粘贴登记标志照片及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的证明材料。)。

  *、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单(保单复印件),保险期不少于一年。

  *、已完成不少于***亩的植保作业量,需提供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等相关材料。

  *、购机税控发票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组织公章、法人身份证。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年度寿光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五、其他有关要求:

  *、按照《山东省****-****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申请农机新产品补贴须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以现金方式购机的,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补贴对象需承诺:购置的植保无人机未收到过任何财政补贴资金。

*、其它要求按照《****—****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年潍坊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年度寿光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

        *.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APP使用说明

 

                 

寿光市农业农村局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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