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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崇镇、江西街乡、鲁吉镇、铅锌镇部分基本草原的公告
来源: 县林业和草原局
时间: ****年**月**日
为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实现草原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十四五”规划,决定对部分基本草原分布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对我县大崇镇四家村,江西街乡金沟村、木城村,鲁吉镇拖着村、文箐村,铅锌镇老炉房村、李家村、麻窝函村、撒嘎村、田尾村、小梁子村各村部分基本草原进行调整。
二、调出基本草原范围及面积
调出的基本草原面积共计***.**亩。涉及大崇镇四家村**.**亩,江西街乡金沟村**.**亩、木城村*.**亩,鲁吉镇拖着村**.**亩、文箐村**.**亩;铅锌镇老炉房村**.**亩、李家村**.**亩、麻窝函村**.**亩、撒嘎村**.**亩、田尾村*.**亩、小梁子村**.**亩。
三、调入基本草原范围及面积
将位于铅锌镇小梁子村非基本草原***.**亩调整为基本草原,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
四、基本草原变更调整后,调整为非基本草原部分依然受法律法规保护,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变更用途,凡征占用必须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特此公告
会东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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