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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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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沂南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地区:山东省/临沂市 发布日期: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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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民群众:为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全镇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举报对象

(一)中高风险地区未报备返回人员,特别是**月**日以来,临沂兰山区、河东区、莒南县、日照莒县、枣庄滕州市及西北*省等重点地区未报备返回人员。

(二)未报备返回大货车司机。

(三)核酸检测冒名顶替人员。

举报内容

(一)中高风险地区未报备返回人员,特别是**月**日以来,临沂兰山区、河东区、莒南县、日照莒县、枣庄滕州市及西北*省等重点地区未报备返回人员,举报查实后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元奖励。

(二)辖区内自中高风险地区未报备私自返回大货车司机,举报查实后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元奖励。

(三)在核酸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人员,举报查实后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元奖励。

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举报内容符合多条的,不重复叠加,均按一条奖励。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根据全市社会面管控有关通报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

举报电话

****-******* >****-*******,****-*******

大庄镇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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